33家企业因使用伪造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到建设部通报处理
日期: 2005-11-25
本网消息 日前,建设部发出通报,对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3家企业和责任人使用伪造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通报称,2005年9月,广州市建委在市场监管中发现,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3家企业使用伪造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后经建设部核查,情况属实。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对伪造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分别予以如下处理:一、对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耕耘伪造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行为,由北京市建委依照有关规定对其个人给予处罚,并对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伪造证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二、对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一级项目经理段升平伪造资质证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河南省建设厅依照有关规定对其个人给予处罚,并对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伪造证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三、对伪造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责任人已明确的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及主要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四、对未明确伪造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责任人的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在2005年12月15日前查明伪造证书的责任人,于2005年12月底前将查处情况报建设部。逾期仍未查明责任人的,将对其另行严肃处理。五、对在200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中,其中项目经理属于此次被查处伪造或使用伪造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当事人的7家企业,暂缓批准其资质增项和资质升级。六、对于涉及此次使用伪造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33个责任企业和主要责任人,将其不法行为及处理意见分别在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中给予记录。
建设部在通报中要求,今后,各地要加强对项目经理资质的管理,对伪造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行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