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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省府办要求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日期: 2005-11-17

     11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努力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良好势头。
    通知指出,今冬要把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非煤矿山(含石油天然气)、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安全集中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当前,尤其要把煤矿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狠抓薄弱环节和解决突出问题。采取源头管理和联合执法等措施,立即停产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关闭取缔“停而不整”和经整顿仍不达标的矿井及非法生产的矿井,认真查处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及其他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各级政府及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合工作机制,对人、车、船、路、环境实施综合整治,严厉查处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载人等违章违法行为。要对易燃易爆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11月15日至2006年1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知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凡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因政府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长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关口前移”,追究其行政责任。


消息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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