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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臭氧污染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

日期: 2026-6-3 15:18:17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各相关处室、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各督导检查组:

   接市生态委办公室通知,6月1日18时起,启动臭氧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按照《西安市2026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方案》要求,督导属地范围内除应急工程外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地坪涂装作业,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市政设施、给排水工程及道桥防腐维护、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等,每日8:00—20:00时不得开展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同时应使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涂料、胶粘剂,规范涉VOCs材料存储和使用管理。

   二、局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各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严管控期间,局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各督导检查组于每日18时前,将当日督导检查情况报工作邮箱(xazjj_zszx@xa.gov.cn)。本轮加严管控终止时间按市生态委办公室通知执行,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常俊宁 电话:6132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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