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校舍安全工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的内容是:校舍安全工程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对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的机构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是否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是否落实工程资金并规范管理;是否按照重点设防类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加固改造和建设校舍;是否将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是否实行公开招投标;工程实施中是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是否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套取工程资金等重大问题;工程项目建设和验收是否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等。省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求,各地监督举报电话要保证畅通,由专人负责受理。各地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对监督举报的问题,自接到举报之日起,对事实比较清楚,容易认定性质的,两周之内完成调查处理;对情况比较复杂,与举报内容出入较大的,一个月内完成调查处理;对情况特别复杂的,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处理。举报人认为举报问题重大的,在向当地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反映的同时,还可向省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举报,全省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将重点核查处理。
全省校舍安全工程办监督举报电话
029—88305208
各设区市校舍安全工程办监督举报电话
西安市 029—87295599 029—87267707
铜川市 0919—3185979
宝鸡市 0917—3260321
咸阳市 029—33328037
渭南市 0913—2109497
汉中市 0916—2626815
安康市 0915—3213183
商洛市 0914—2317722 0914—2313285
延安市 0911—2315773 0911—2115706
榆林市 0912—3894937
杨凌示范区 029—87031714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