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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倒楼背后悬疑重重

日期: 2009-8-13

 
上海倒楼背后悬疑重重
 
孟登科 戴敦峰
 
      2009年6月27日5点35分,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楼盘中,一幢13层居民楼从根部断开,直挺挺地整体倾覆在地,楼身却几近完好。正在调查此事的专家组中一位建筑专家对记者感叹:这一“蹊跷”的倒塌必将在中国建筑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一页,遗憾的是,这一天给中国建筑业带来的不是荣誉,而是耻辱。
  “闻所未闻”是接受采访的众多国内顶级土木工程专家的一致感叹。之所以视之为“耻辱”,专家们认为,造成这一闻所未闻的倒塌的原因,仅仅是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常识性错误:施工方在大楼一侧无防护性开挖地下车库,又在相对一侧堆积9米堆土。大楼地基土体在合力的作用下整体平移,如剪刀一般剪断了楼房的基桩。
  在2008年10月1日由建设部批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中,有如先验般提到了这一建筑施工的常识——基坑开挖对桩基的影响,以及不规范操作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一位参与事故调查的专家组成员坦言:近年来的施工事故,往往是在常识性问题上出错,“犯错越来越低级”!
 
  致命的三点一线
 
  6月27日凌晨5点35分,这通常是市民们熟睡的时刻。伴随着一声巨大的闷响,莲花河畔景苑的工地上烟尘滚起,在建的7号楼已直直地倒在了地上。
  针对事故,上海市成立了由13位地质、水利、结构等方面的在沪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组长由国家工程院院士、上海市现代设计集团总工程师江欢成担任。
  事故调查报告尚在最终的撰写之中,正在北京参加院士大会的江欢成向本报表示:“最快本周五就将有调查结果,但现在还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
  南方周末报多方调查得知,对于事故原因,专家组基本达成共识:倒塌是由于施工的工艺问题。对于之前有舆论“为什么钢筋那么小”的质疑,专家组的意见是:钢筋基本符合规定,即便是有一些小的瑕疵,也不至于引起大楼的整体倒塌,“PHC管桩空心是可以的”。
  一位接受采访的专家组成员给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一头挖空、一头堆积,受力不均匀,最终导致了倒塌。
  从现场位置来看,倒塌的7号楼南面是近5米深的地下车库,北面是9米高的堆土,堆土的北面则是浦淀河。
  据粗略计算,9米高的土方,将对地面产生每平方米16吨左右的重量。而冲积平原、地质较软的上海素有“老八吨”的说法,即上海的地表一般每平方米最高承受8吨重量,而该堆土的重量已经超过标准1倍以上。
  在专家组已经形成共识的基础上,一位土木工程方面的专业人士给出了更为详细的分析——由于深挖的地下车库在挖掘过程中并没有打“护坡桩”,大楼南面地基松动;北面9米高近17吨重的土堆本已对地面造成过大压力,在下雨后吸收了水分重量进一步增加;加之连日暴雨浦淀河河道水位上涨,也可能对河岸土体造成压力。
  深坑,堆土,河道,构成了由北向南的致命三点一线,直接改变了地基的受压结构,发生不均匀沉降和土体水平滑移,这三点一线的合力,终于扯断了大楼赖以稳定的桩基。
  事实上,堆土、防汛墙塌方、大楼倾塌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可能是被忽略了。据上海本地媒体的报道,正是由于一排高达9米的土堆才造成了河岸边的防汛墙出现塌方事故。
  接受采访的专家称:大量的堆土压迫地基,导致地下土层移位、沉降,并且这种移位沉降有可能从地下“剪”断楼房的地桩。而先前发生的防汛墙破裂也可能是由于堆土造成,地基受重后向外挤压,引起防汛墙变形。
 
  “犯错越来越低级”
 
  事实上,先建大楼、后建地下车库,并不是一个技术上难以逾越的难题。
  相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往建筑主要做法是先建地下后建地上,但随着技术的发展,目前的技术也可以达到在楼房周围挖坑建设的能力。“但是建设时要考虑楼房和基坑的因素。”该专家表示,具体是否可以操作,需看施工方能力及现场情况而定。这本是工程施工方面的常识性问题。
  造楼,挖坑,堆土,这一系列建筑施工行为并不需要施工方盲人摸象,而是有现成的规范性的行业标准可以参照执行。
  在2008年10月1日由建设部批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下简称《技术规范》)中,有如先验般地写入了这一施工常识——基坑开挖对桩基的影响以及不规范操作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技术规范》3.4节“关于软土地基桩基的设计原则”中明确提及,“在软土地区,……由于基坑开挖的不均衡,形成‘坑中坑’,导致土体蠕变滑移将基桩推歪推断,有的水平位移达1米多,造成严重的质量事故。这类事故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从南到北屡见不鲜。”
  该规范明确规定,“软土场地已成桩条件下开挖基坑,必须严格实行均衡开挖,高差不应超过1米,不得在坑边弃土,以确保已成基桩不因土体滑移而发生水平位移和折断。”
  将弃土堆在基坑旁引起土体滑移,并造成桩基水平位移和折断的情况原来早已有前车之鉴,业内专家也将此总结归纳为规范性文件并在行业内强制推广。
  事故发生时,7号楼北侧的堆积土堆已高达9米。
  接受采访的专家组成员不无遗憾地感叹:施工方在常识性问题上都出错了,那还得了?他坦言:这对中国建筑业是一个灾难。
  从湖南凤凰大桥倒塌,杭州地铁工地塌陷,到最近的西宁商业巷施工现场坍塌和株洲高架桥垮塌,再到此次上海的大楼倒塌事故,“我们犯错误的层次越来越低级”。
 
  房产公司背景渐现
 
  尽管专家组的事故调查报告、购房者相关的赔偿方案尚未出炉,但对于该工程项目的民间调查早已逐步展开,随着调查的深入,公众对于该工程项目的信心逐步丧失,一个险象环生的项目工程正逐步铺陈在公众面前。
  上海市房管局网站及网上房地产信息显示,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等级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但据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该公司资质发证日为2000年10月1日,有效期至2004年12月31日,网上所显示的公司联系电话也为空号。
  根据上海本地媒体的调查,这是一家有着政府背景的企业,梅都地产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阙敬德,“与梅陇镇镇长助理同名同姓”。
  阙敬德曾兼任闵行区梅陇镇资产公司总经理,同时也是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占大股份的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阙敬德此前还担任过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2007年2月,阙敬德还曾以该镇征地服务所所长的身份,兼任有关沪杭磁浮工程动拆迁工作的闵行指挥部梅陇镇办公室工作组组长。
  来自工商登记的资料显示,阙敬德曾担任过梅都地产公司的董事长,但在该公司2001年改制后,只占有梅都公司15%的股份,目前股本为270万元。
  而梅都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任董事长张志琴占股约65%,他曾担任过迅豪置业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6月还出现在迅豪公司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中。当地媒体报道,张志琴有着更为复杂的政府背景,正在等待有关部门的调查证实。
  工商资料还显示,梅陇镇征地所现任所长张锦樑也是梅都地产公司的股东。此外,莲花河畔景苑建筑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耀杰也是梅都地产公司的股东。
  自2000年开始,梅都公司在梅陇镇已经开发了包括绿梅别墅、绿梅公寓、罗锦苑、罗锦新苑等多处楼盘。
  事实上,梅都公司的政府背景已经遭到了公众的强烈质疑。2003年,梅都公司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获得了梅陇镇26号地块,也就是事故发生地莲花河畔景苑的所属地块,楼板价格不到每平方米604元,而同期出让的另一幅闵行地块,编号为“闵字(2003)198号”的马桥镇66号土地,地块以公开招标形式出让,这幅5121平方米的地块中标价格为1383万元,楼板价格达到了1929元/平方米。换句话说,该楼盘的地价尚不到同期类似地块的1/3。
  甚至有公众对开发商是否修改过建筑设计提出了质疑,由于包括设计图纸在内的工程资料都被专家组调走查阅,其真相尚不得而知。
  但是,这逐渐显现的调查结果让公众重拾对建筑工程的信心面临尴尬。
  事实上,这些调查并不是市、区两级工作组近期的主要工作内容。
  据陈志强介绍,由上海市建交委牵头的市级工作组,目前的工作重心是抢险、排险、监测、检测,围绕的是事故调查,而由闵行区委、区政府组成的区级工作组则围绕处理事故的善后问题。
  截至发稿前,上海市政府公布了房屋倾倒原因的调查结果: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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