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副厅长许龙发就工程监理收费标准提高接受本网专访
日期: 2007-6-28
本网讯 近日,业内期盼已久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新收费标准”)终于出台了。据悉,新的收费标准与原收费标准相比,收费的幅度提高较大。以工程概算投资额10亿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为例,原收费标准的施工监理收费平均率为1.2%%,新收费标准中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平均费率为1.88%%,平均提高幅度在50%以上。
为了能让大家尽快了解我省如何贯彻和执行《管理规定》和新收费标准的内容和相关情况,记者特别采访了省建设厅副厅长许龙发。
许龙发副厅长首先对我省目前的工程监理行业现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许厅长说,我国工程监理制度于1988年建立,1992年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并出台了《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以下简称“原收费标准”)。该标准于当年10月1日施行至今,对保证工程监理事业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5年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收费标准急需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1995年以来,《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施行,工程监理服务增加了许多工作内容、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近年来,物价指数不断上升,市场服务价格不断上涨,监理企业的服务成本大幅提高,但十几年来监理收费标准却始终维持不动,工程监理的利润率越来越低。过低的监理收费近年来使得监理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大量优秀人才流失。为了维持生存,有些企业甚至不惜采用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人员数量、降低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和技术投入等手段来弥补收费不足。这种现状已使监理企业难以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监理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严重影响了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这几年,全省每年均有8000多在建工地施工,而却只有不到300家监理企业的6000多名有资格进行监理的工程师,如果一个工地至少一名监理工程师来监理,也需要8000名监理工程师。但依照目前的情况,一个工地都不能保证有一名监理工程师。而且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工地,也由于监理收费标准太低,根本无法承担起所有的监理工作。局部地区像西安市,监理企业比较多,导致僧多粥少的局面出现,有些监理企业就会相互竞争压价,使本来就很低的监理费用压的更低,这样就使很多监理企业无法生存。常规性问题的问题比如监理人员不能到位,工程的很多方面就不能得到监理,无法保障工程质量,到位的监理人员,由于经费太少,无法保证有完整的监理设备和监理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在这样的背景下,新收费标准适时出台,正是适应了法律法规赋予监理法定职责与法律责任的需要,适应市场服务价格变化的需要,适应企业发展和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
对接下来我省的工程监理行业如何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许厅长说到,首先,建设厅将结合本省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管理规定》和新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不断提高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全省各地和省建设监理协会将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宣贯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和学习《管理规定》和新收费标准,确保有关规定得到准确理解、掌握和执行。
再次,希望全省监理行业能在省建设监理协会和各地监理协会的引导下,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监理协会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自律作用,监理企业要自觉规范取费行为,杜绝盲目压价等损害行业和自身利益的行为发生,防止恶性竞争。
第四,监理企业要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努力做大做强。监理收费标准提高了,监理企业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吸引高层次人才,加强技术装备力量,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让业主真正感到选工程监理重在选“人”、选“企业”,而不是简单地看价格。(梁新星)